关于转发《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5-10 18:5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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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应急办:
现将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通知(江应急〔2024〕106号)转发给你们。该《准则》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请你们深刻汲取历年化工行业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和企业实际,督促、指导辖区化工企业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准则》学习宣贯,全面掌握文件要求,强化生产过程异常工况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严防事故发生。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江应急〔2024〕106号-关于转发《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通知.pdf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