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4-12 16:3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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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财基〔2022〕7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22〕1号),现将2022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80.6万元下达给你局,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
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办法,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在保障支出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