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8-05 16:3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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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财基〔2022〕29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江财建〔2022〕43号),现将2022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61.13万元下达给你局,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该项资金请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根据
工程(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