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3-08 17:2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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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财行〔2023〕30号
区医保分局:
根据《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3〕3号),现提前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14.49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列入2023年度“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2023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四、待此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另行下发资金下达文件,若届时资金安排与本文不同的,根据正式下达资金的文件调整,多退少补。
附件: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