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8-24 18:0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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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财基〔2023〕41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23〕38号),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8.43万元下达给你局,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具体使用时,按用途填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
请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根据工程(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请加强资金监管,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
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1.
2.
3.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