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救助省级补助、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和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2-29 14:5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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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财行〔2023〕40号
区医保分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救助省级补助、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和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3〕16号),此前印发的《关于预下达2023年医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3〕1号)、《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3〕2号)和《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3〕3号),业经市领导审批有关资金分配方案,现明确上述资金分配方案仍按照上述预下达文件执行,不需进行调整。
附件: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