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调研 建制度 强监管 加强自行采购内控管理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0-30 10:2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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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自行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推动自行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更加便捷。区财政局通过深调研、建制度、强监管进一步规范采购市场秩序,引导各部门(单位)加强内控管理,锻造政府采购新质生产力。
一、深调研,摸清自行采购底数
区财政局对江海区各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度自行采购实施情况进行摸查,目前40个区直单位,3个街道办事处均已按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自行采购审批权限。2023年度各单位自行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金额共6,292.07万元,其中货物类金额1,882.88万元,占比29.93%,服务类金额2,996.37万元,占比47.62%,工程类金额1,412.82万元,占比22.45%。
二、建制度,明确自行采购参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多频次、小额度的自行采购活动,加强单位内部建设,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出台《江海区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采购内部控制工作指引》。要求各单位参照工作指引,补充增加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中自行采购的内容,制定明确的自行采购操作流程,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三、强监管,提升自行采购实效
一方面严把预算关。区财政局将全面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压实各级预算单位编准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责任,严控政府采购运行成本。另一方面严把支付关。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严禁各单位超预算、无预算、频繁调整经济分类开展采购活动。在资金支出环节,区财政局实施更为严格的审查流程,对各单位采购经费支出等进行监管,确保每一笔支出与预算计划相匹配,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加强对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持续完善监督体系,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避免自行采购的随意性,促进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