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1-14 14:5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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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海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政领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坚决执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江海区财政局的任务。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运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截至10月底,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15次。
(二)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财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实行告知承诺。2024年新增6家代理记账机构,做好“设立除会计师事务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事项工作,完成2024年度36家代理记账备案。
2.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印发《转发关于推广应用政府采购金融中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江海财采购〔2024〕5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江海财采购〔2024〕6号)、《关于全面实行远程开标及进一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江海财采购〔2024〕7号)3份文件,营造区廉洁公正、透明高效、法治化营商环境。
3.强化管理审查,实现决策科学化法治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已出台《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24年无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制定《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协助做好本局重大决策、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
4.规范财政执法,实现公正文明。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履行行政执法数据公开的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公开我局行政执法数据。规范行政执法证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我局符合要求的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并为达到成绩的3位公务员申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件由我局办公室统一保管。
5.完善财会监督,开展重点领域检查。根据2024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江门市江海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建检查组,对江南街道、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3个行政事业单位、江门市鼎诚担保有限公司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针对江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发现的问题,成立专项整治检查组,抽取4家客户规模大的代理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其代理的年营业收入在400-500万元区间的“四下”企业客户记账情况。
6.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举措确保信息透明,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为打造阳光财政、服务型财政奠定坚实基础。确定办公室分管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规范发布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执法情况、工作动态等,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7.做好资金保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法务集聚区建设,做好法务集聚区资金保障工作。按照区街现行财政体制,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以及执法权下放过程中人员编制和事权的调整事项,指导街道根据其承担的事权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督促街道落实执法权下放后相关执法经费保障工作。预算执行过程中,区财政局根据街道编制的预算以及街道实际可用财力情况,做好资金调配工作。
(四)加强普法教育,干部法治意识更加强烈
1.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线上参加行政复议法培训讲座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讲座,我局对全区财务人员开展差旅费、培训费规范化管理培训,分别组织教育领域及卫生领域预算单位收看政府采购业务视频培训,联合区税务局和区审计局举办江海区建筑服务税收政策业务培训班,抓实抓细我区财务人才培养工作。通过以训促学、以学促干,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在局内利用“财政大讲堂”平台,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知识培训,为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夯实理论基础。同时,向我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企业派发《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推进宪法和财经法律进机关、进企业。
2.牢固树立“以政领财、财随政行”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通过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辅导会、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监督谈话等,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
3.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公务员、事业编人员、雇员共68人)参加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二、存在问题
法治宣传创新不够。普法教育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缺乏新颖性和吸引力,普法工作深度不够。干部职工主要通过自主学习法律条文、经典案例提升相关法律知识,对法条字面理解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及时理解、掌握新政策、新法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按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财政领域重要法规、党内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二)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