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5-10 16:1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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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现将《关于废止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文件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23】96号)转发给贵单位,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