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长《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发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4-17 14:4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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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我局对现正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后,决定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江发改办〔2019〕209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4月7日。
附件:关于印发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发改办〔2019〕209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