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7-18 16: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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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工作实际,本机关编制了《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一、信息分类
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共分二级类目。
一级分类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其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11类。
二级分类详见《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一级类别 | 二级类别 | 信息内容 | 公开类别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1.信息内容
关键词简要描述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类别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信息的发布机构为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三、获取方式
自然资源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www.jianghai.gov.cn/bwbj/gthbj/)。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和渠道公开。
2.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1.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6号 邮编:529000
2.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 ,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拉斯维加斯棋牌的联系方式。
②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③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④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具体方式有三种:
①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备案申请等方面的政务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四、申诉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投诉电话:3861000,传真:3863835,办公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6号,邮政编码:529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2019年7月31日起施行。
附件:
1、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