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年初预算下达后)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3-27 17: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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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人大通过我单位的区级专项年初预算总数为8,874.86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284.08万元,支出率为3.20%;上级下达补助3,069.78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37.98万元,支出率为1.24%。 我单位本年总专项资金11,944.64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322.06万元,支出率为2.70%,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初预算专项情况
经人大通过我单位本年的区级专项经费有8项,清单如下:
(一)办公场所日常养护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0.5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我局办公大楼的日常维护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城乡社区专项年初预算459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17.84万元,支出率为3.89%。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提质办、法律顾问、质量执法、物业管理监管及自然灾害综合治理等方面业务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党建工作专项经费0.36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退休干部党组织委员工作补贴,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四)交通运输专项年初预算675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100万元,支出率为14.81%。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水运防治污染、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应急演练、农村公路养护和公交发展等项目,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五)业务经费专项年初预算1200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的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六)疫情防控专项年初预算500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购置应付未付款项,本专项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七)政府投资项目年初预算6030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166.25万元,支出率为2.76%。该项目主要用于江海区的城建项目支出,具体包括道路建设、公园建设、老旧社区改造、景观提升等工程项目,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上级补助项目情况
经人大通过我单位本年的上级专项经费有3项,清单如下:
(一)江财建〔2023〕36号,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年初预算2129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16.15万元,支出率为0.76%。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江财建〔2022〕74号,2023年市级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资金年初预算10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江财建〔2021〕75号,下达2022年度“万里碧道”等项目补助资金年初预算930.78万元,截至预算下达后支出为21.82万元,支出率为2.34%。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万里碧道”项目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专项调整的情况
(一)本年我单位调减专项0个项目共0万元。
(二)本年我单位新增专项0个项目共0万元。
2024年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表(年初预算下达后).xlsx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