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逾期年审营运车辆进行报停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2-02 13:4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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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普货运输经营者: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办理的通知》,对截至2024年1月31日逾期年审的普货营运车辆(共10台)进行报停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4天。公告期间,请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网上年审便民通道提交道路运输证年审申请,或到江门市江海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办公室电话0750-3910551、地址: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101室)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公告期满,仍未申请延续的,将予报停。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