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瓯路西延线(首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7-15 14:5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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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金瓯路西延线(首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选址意见并结合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实际状况,确定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为金瓯路西延线(首期)规划选址红线范围(详见金瓯路西延线(首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主体: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礼乐街道办事处
五、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2022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9日止,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及附属物;
(二)非正常办理的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六)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六、房屋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按征收实施单位要求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