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名制工作及关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5-26 11:3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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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江海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促进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通知》(粤建市〔2021〕755号)等文件,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工作及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进行检查,对在建项目监管平台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 “更新率”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排查,现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通报
(一)部分项目对实名制管理不重视
部分项目未充分认识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依赖设备供应商提供服务,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实名制系统管理,没有认真落实做好全员打卡考勤管理。存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未能及时修理;人员信息登记或变更时,未能及时处理;项目停工或完工时,未能及时办理等情况出现,影响项目用工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造成数据异常,未履行实名制管理主体责任。如: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江门江海区11#地块项目;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门高新区智能智造港项目;开平市恒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高力依3#厂房;江门市骏龙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林泽威、陈任1#厂房等项目长期没有考勤记录。
(二)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未完成信息录入
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未完成信息录入或录入信息有误,系统上管理人员岗位信息未设置或设置错误,严重影响平均到岗率的数据。经核查系统数据,有9个项目未设置项目经理,有7个项目已设置项目经理但非注册建造师;有20个项目未设置项目总监,有3个项目已设置项目总监但非注册监理工程师。如:广东冠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麻一1#生活配套楼项目的项目经理王国华和项目总监陈泽军在系统上管理岗位设置为建筑工人(木工)。
(三)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没考勤数据
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长期没考勤数据。如: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银泉花园1-3b组团二期工程,项目经理任正强长期没到岗履职。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有落实实名制考勤打卡,但考勤数据只存在采集设备或设备供应商系统平台,未能正常上存至“江门市建设工程用工实名信息化监管系统”,在监管系统上查无此人或查询考勤数据为0天,属于未达到要求。对于数据异常情况,项目应主动联系设备服务商或监管平台解决。
二、处理情况通报
(一)关键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处理情况通报
银泉花园1-3b组团二期工程,施工单位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任正强长期不到岗履职,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移交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二)项目经理长期没考勤记录的通报
(三)总监理工程师长期没考勤记录的通报
(四)项目长期没考勤记录的通报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江门江海11#地块项目;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门高新区智能智造港项目;开平市恒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高力依3#厂房;江门市骏龙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林泽威、陈任1#厂房等长期没有考勤记录的项目,现责令本通报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
(一)全面落实问题整改。以上被通报项目立即落实整改,指定专人负责实名制系统管理,对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整改,在本通报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完成问题整改。
(二)强化监督检查。以上被通报项目将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我局将在常态化检查的基础上加大检查频次,检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等。
(三)加强执法力度。
我局将重点关注实名信息更新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等,进行定期通报,对被通报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建筑业企业信用扣分处理。对市、区住建部门检查发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项目,移交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