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
视频解读:《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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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府告〔2024〕1号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划定江海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江海区外海街道、礼乐街道和江南街道全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二、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
三、对于在禁养区非法从事畜禽养殖的,由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由属地街道督促依法关闭或搬迁,已清理关闭的,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后,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特此通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