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教育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109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29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部门频道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
【监督渠道】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0750-386163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