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四)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职责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频道主动公开(http://www.jianghai.gov.cn/bwbj/ajj/index.html)
【监督渠道】通过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互动交流平台(http://www.jianghai.gov.cn/hdjlpt),电话:12345。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人事信息 | / |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人事调动信息 | 办公室 | |
公告公示 | / |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公告公示信息 | 各股室 | |
事故调查报告 | / | 江海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 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