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新(江海)区社保局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3-08 17:5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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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高新(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是主管全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存储、划拨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编制15人,实有14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7人,离退休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并配合区社会事务局,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力做好各项政策实施的经办服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484.7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4.76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484.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4.76万元,占100%,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2万元,占91.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33万元,占2.96%;住房保障(类)支出28.43万元,占5.86%。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84.7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0.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76万元。
项目支出164.5万元,其中:社保业务经费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办公场所日常管理经费4.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8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高新(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购置数为0,车辆保有量为0,比上年持平。
(三)江海区社会事务局统筹安排我局公务用车1台,预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目前江海区医疗基金赤字形势严峻,为了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需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我区共有10家定点医疗机构、83家定点零售药店,分散于城乡各地,均需使用公务用车进行日常检查。2016年江海区社会事务局计划安排一辆公务用车给我局,而该车已超过13年车龄,维护费用较高,因此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略高于上年。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主要包括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比上年增加2.5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漏编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未能正常列支,2016年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编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