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江海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一次)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06-24 17:3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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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市再次下达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2.7亿元,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市再次下达我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5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江财外〔2020〕28号)精神, 在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转贷资金0.5亿元(分配方案已列入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再次下达我区2020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2.7亿元,其中,江门国家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0.5亿元、江门国家高新区先进制造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亿元、高新区(江海区)污水管网工程(一期)项目0.3亿元、五邑路污水管网工程项目0.2亿元和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中心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0.2亿元。根据《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列入我区财政基金预算收支管理。
另外,2020年年初预算拟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亿元用于高新区3号地整合开发项目,由于此次上级批准的发债项目中没有此项,所以对此项专项债的收支进行调减。
二、新增债券发行费和利息支出
因本次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我区需要按照文件要求兑现发行手续费和利息费用合共417.82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手续费和发行登记服务费为2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下半年应付利息388.8万元及付息服务费约0.02万元。根据《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费用需要纳入我区2020年财政基金预算支出。
据此,2020年我区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466,708万元调整为493,708万元,调整后收支平衡(详见附表)。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表: 高新区(江海区)2020年基金预算收支总表